*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C-2025ZFCG-026
项目名称:册亨县推动民族文化促“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GZDC-2025ZFCG-026-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册亨县推动民族文化促“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一般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①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⑥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⑦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承诺函;⑧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承诺函;
特殊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