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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L-2025-006-01

项目名称: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846,056.2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73,846,056.2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846,056.2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地平整和清理 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二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3,846,056.2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本单位证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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