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5-001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全国外汇数据研判中心(广东)三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全国外汇数据研判中心(广东)三期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软件开发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全国外汇数据研判中心(广东)三期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全国外汇数据研判中心(广东)三期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全国外汇数据研判中心(广东)三期建设):(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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