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6-FG0231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辽宁辽河防洪工程项目部 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09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袋装 |
吨 |
800 |
|
合计 |
800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2、验收与交货期: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在合同签订之后按照现场需求及时供货,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电话/传真)后25天内到货。以实际需求分批次陆续交货(因场地限制每次要货数量有变化时,均需按要求到货)。物资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由双方指定人员对到货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如有需特别说明的,需在发货单上或书面文件中注明,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供应商一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3、交货地点:辽宁省昌图县通江口镇义兴村水电四局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所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GB/T2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其他具体要求参照设计图纸内容执行。
5、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合同执行完毕起六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若有)、ISO14001环境体系(若有)和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1个采购规格的产品。
6.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6.3、供应商应具备水泥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6、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https://bid.powerchina.cn)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响应文件必须签章完整制作为PDF格式上传,有联系人、联系方式。对交货期、授权书等主要条款明确承诺是否响应。凡未按竞价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8、成交确定原则及报价规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逆向竞拍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必须保证系统内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保持一致,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报价。
(2)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
(3)降价幅度:无限制,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4)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 年 09月23日 10: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 10 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9、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卖方当月20日前向买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买方财务挂账后,两个月内支付已挂账部分材料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合同执行完毕起六个月,若无质量问题时,质量保证金于45日内返还。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
10、履约保证金
10.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请提
供同等金额的“五大银行”所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日缴纳/提交。
10.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6个月。
10.3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0.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在合同物资完成供货满6个月后退还。
10.5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
的质量保证责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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