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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Z0108G25090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已由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资金匹配,招标人为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工程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
标段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2.2 项目地点:尚志市尚志镇红光村(尚志镇北、铁通路东、乌珠河和蚂蚁河交汇处),位于蚂蚁河左侧;
2.3 项目规模:项目对尚志市污水处理厂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主要包括低效率、老旧工艺设备如回转式格栅除污机、进水提升泵、鼓风机、螺杆空压机、气动蝶阀、浓缩刮泥机、除臭设备、紫外线消毒设备等的原位更新;低效率、老旧的电气设备如变频柜、高压柜、直流屏、电容柜、鼓风机总控柜、软启动器等的原位更新;低效率、老旧的仪表设备如液位计、泥位计、电磁流量计、D0仪表、液位计等的原位更新。本项目共计更新设备466套;
2.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施工图及造价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设计图纸、说明书)、施工图、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技术交底及项目开工进场后续其他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2.6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 最高限价:1,264,200.00 元(其中,设计费 1,124,400.00 万元、造价咨询服务费 139,80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或市政工程(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含高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 3 个月(2025 年06 月至 2025 年 08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 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3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 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 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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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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