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XZ-2025-040
项目名称:彬州市购买环保车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彬州市购买环保车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4,3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街道清洗清扫车 | 购置环保车辆加大对城区主干道清扫力度,减少道路扬尘对大气污染。 | 4(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4,3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彬州市购买环保车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 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彬州市购买环保车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近三个月内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