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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产业创新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县产业创新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已由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绥政发改科技审发〔2025〕17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德县产业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德县产业创新园区 ;

      2.2 工程规模:包括4米高毛石砼挡土墙456米,6.6米高砼挡土墙397米,水渠2043米,急流槽226米,削坡土方和场地土方 ;

      2.3 项目投资总额:9158935.37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158935.37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绥德县产业创新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标段编号: E61080035366aqefxw5i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土建工程、土方工程、排水工程以及招标 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

      2.7 其他:若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内容存在异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起异议,代理机构联系人:党院藏,电话:1879124554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绥德县产业创新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绥德县产业创新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提供承诺书,(4)提供网站查询截图)。(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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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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