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F1504012025091101001004
1.招标条件
巴林左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赤农牧建发〔2025〕21号文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巴林左旗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和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巴林左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总面积5万亩,总投资12710.54万元,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 工程名称:巴林左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标段名称:巴林左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2.3 建设地点:赤峰市巴林左旗境内;
2.4 监理费投资:114.0215万元;
2.5 工程规模:总建设面积5万亩,包括新建3万亩,提升改造2万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3个施工标段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7 施工计划工期: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2.8监理工期要求:与施工工期同步;
2.8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说明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文件要求,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加强对参建企业人员在岗情况的全流程管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将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处保管。
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新人员执业资格及职称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且必须由项目法人批准,并报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备案,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项目人员,必须报项目法人备案。
旗县应采取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确保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人员现场履约,考勤记录按月报送市级农牧部门备案。履约期间施工方项目经理、监理方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主要设计人员不能按时考勤应须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上述人员考勤期间未经审批不在现场在施工期累计达5日的,或在盟市以上农牧部门检查中未经审批不在现场达2次的,认定为转包挂靠,信用等级 评为D级,按《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按违法所得5倍计算。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不得在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到齐的情况下,开展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同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变更或请假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和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减低信用分或按挂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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