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1.5T磁共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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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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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111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1.5T磁共振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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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5T超高端磁共振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其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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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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