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西泉渣场环境风险隐患识别及整治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0620250100044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0699
3、项目名称: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西泉渣场环境风险隐患识别及整治研究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15.0(万元)
6、最高限价:215.0(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宜昌市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拟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西泉渣场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识别及整治研究,包括磷石膏库基本情况调查、磷石膏库内污染状况调查、磷石膏库环境污染调查、隐患排查报告编制、风险分级、整治方案编制等。(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工作并通过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分公司盖章无效。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有效证书(CMA),且其证书附表中须涵盖土壤及固体废物类别的检测项目/参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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