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2-11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西川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铜川西川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西川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玉门村西川煤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无轨胶轮车及充电机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无轨胶轮车生产厂家(防爆充电机可外购),须提供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证)(含新产品证书,不含工业性试验证书)。
(2)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页等业绩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附发票,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3.2.3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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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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