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Q-2025-988
项目名称: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
预算金额:346.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举办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拟向具有响应培训能力和条件的机构采购服务承办该培训班。该培训班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在跨境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国涉外仲裁人才为目标,培训人数260人。培训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北京进行,培训周期为两周。第二阶段在香港进行,培训周期为一周。形式为脱产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培训时间初定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第一阶段在北京进行,培训周期为两周。第二阶段在香港进行,培训周期为一周。每周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北京参训人数260人。香港参训人数80人(包含在北京参训人员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总额的18%。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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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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