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党区高速路引线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上党区高速路引线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2120250910000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党区高速路引线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ZFD140421202509100009-01),已由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上发改
审字{2025}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上党区政府工程建设和城乡改造事务
中心,资金来源为通过长治市上党区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发布本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党区高速路引线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2.2在线平台项目代码:2506-140404-89-01-159230
2.3建设地址:上党区韩店街道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原有道路为连接二广高速和国增 G208的连接线,为城市
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总长度为 1.200km,宽度为 26.5m,本次设计主要对破损的
行车谦和人行道路面进行修复,并且增加路面标线等。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通
安全工程
2.5建设工期:3个月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
标;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投标人应提供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投标截
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
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表须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
(6)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
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未列
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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