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平湖南深圳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地面层项目现需要采购下列物资,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次询价采用一轮报价形式。请有意向合作的厂商按如下要求报价:
一、项目概况:
平湖南综合物流枢纽铁路地面层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东西处于广深铁路与京九铁路平湖编组站之间,北靠机荷高速公路,南邻水官高速,由新建平湖南铁路货场工程(T1未实施部分)、平湖南铁路货场二期工程(T2)、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铁路地面层(T3工程剩余部分)组成。合同总金额4.46亿元;合同工期为3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采购物资数量见报价表。
三、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可供应拟询价物资;
(3)生产能力:报价人需为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满足图纸技术参数要求。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需提报分项组成,并加盖公章后附。
(6)供货业绩:须提供询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询价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四、凡参加供应商,请登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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