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主城区八一广场片区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及错混接点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主城区八一广场片区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及错混接点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00202509100008-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主城区八一广场片区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及错混接点整治工程(招
标项目编号:ZFD140400202509100008-02),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
发〔2025〕40号、长发改审发〔2025〕6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
标人为长治市市政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主城区八一广场片区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及错混接点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对主城区八一广场片区约1.63km²范围内的89个
排水单元(其中需雨污分流排水单元51个,需错混接点整治排水单元38个)进行雨污分流
改造及错混接点整治,对工农巷、科委巷长度约990m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同时更换
工农桥沉降缝。新建污水管道17.43km,管径为 DN200mm-DN600mm,配套建设化粪池55
座;新建雨水管道17.77km,管径为DN300mm-DN1000m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
建设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2、信誉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投
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页面截图。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
证和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含项目班子成员明细)。投标人需具备第三方出
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4.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