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渡口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和大渡口区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渡发改审发〔2024〕80号、渡发改审发〔2024〕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建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大渡口区南部城区、大渡口区北部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分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和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
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改建雨水管道约5.70千米,非开挖修复雨水管道约13.37千米;新、改建污水管道约0.70千米,非开挖修复污水管道约3.0千米;整治雨、污水管网相关配套设施。
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改建雨水管道约6.98千米,非开挖修复雨水管道约12.31千米;新、改建污水管道约0.82千米,非开挖修复污水管道约3.07千米;整治雨、污水管网相关配套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24025.89万元,其中南部城区11487.21万元,北部城区12538.6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0447.92万元。
2.4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在招标人完成的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批复为依据,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在初设图纸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且各阶段成果必须通过招标人认可),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后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3)EPC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4)招标人有权利在初步设计范围内对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就设计和
施工的内容增加和减少提出索赔。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4.1.1.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1)、(2)、(3)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1.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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