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912号】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垃圾处理场大风受灾后防渗膜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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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85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垃圾处理场大风受灾后防渗膜采购及安装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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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项目位于琴台办事处八里仓村北坡垃圾处理场院内,由于大风受灾影响,需对裸漏垃圾堆体进行防渗膜铺设,此次受灾破损面积达40000平方米,防渗膜主要作用防止垃圾堆刺鼻气味扩散、防止疾病传播,更是防止雨水过多进入垃圾场调节池,造成渗滤液溃坝对同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因夏季雨讯来临,急需采购防渗膜对裸露的垃圾堆体重新进行覆盖,铺设,包含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及后期维护、售后服务等。 (2)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相关规定。 (6)质保期:1年。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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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及安装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被 列 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要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资格评审完成前,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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