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3040
项目编号: ZJXD-ZZQ/C-25134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710640.00
最高限价(如有): 7106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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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71064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单年预算:710640.00,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1064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不再进行折扣;(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