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县城延伸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机电设备及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县城延伸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已由安顺市水务局、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市水复【2025】2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普定县百源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及统筹东西部协助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0%,统筹东西部协助资金及衔接资金4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融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设备及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普定县县城延伸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输水管 57.36km、配水主管12.785km、配水支管41.03km、改造配水支管189.5km,新建泵站3座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总投资为4369.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机电设备及管材采购等,并需配合指导卸车、现场安装、现场调试、现场试运行等工作。具体采购种类及规格型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
2.4交货期:36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计划及要求执行。
2.5交货地点:普定县县城延伸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现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相关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项目业主使用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
2.7合同估算价:约10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PE管生产、制造能力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和泵站设备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3.2一个生产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授权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生产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组成的联合体能达到3.1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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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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