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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设计

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项目名称)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5)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太管批备(2025)90号,招标人为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园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水月坞片区原地质博物馆周边建筑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含水、电、消防)、安装、消防改造(含水、电),装饰装修(含家具、家电、软装、布品的概念意向方案设计)、空调、景观、智能化、亮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3146.3平方米,建设完毕后用于打造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132.86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2495001001

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设计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132.86

50

2.4其他: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服务工作。本次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含水、电、消防)、安装、消防改造(含水、电),装饰装修(含家具、家电、软装、布品的概念意向方案设计)、空调、景观、智能化、亮化工程等。

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招标对未中标方案补偿: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给予补偿费,补偿费金额为第二名和第三名各0.2万元,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6、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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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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