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4797-XM001
项目名称:医药物资储备服务费
预算金额:3.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9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3.93
1项服务
北京市医药物资储备主要用于应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区域性保障以及本辖区供应短缺的医药产品。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承担市级医药储备中部分品种(品种名称及数量见《储备清单》)的储配服务,以满足本市医药储备所需,提升应对突发状况应急保障能力。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储备清单中品名属于药品的:投标人若为对应药品代理经销商,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对应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储备清单中品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对应医疗器械代理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对应医疗器械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对应医疗器械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对应医疗器械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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