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事项为中铁十一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双碳园-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配套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双碳园-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事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事项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穆棱市。
2.2项目规模:新建一栋1层锅炉房,建筑高度6.20m,面积157.66m7,两个大门、两个非机动车棚以及室外道路、室外铺装、绿化、室外管网等室外配套内容。
2.3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双碳园-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配套工程劳务分包。
2.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要求及验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相应 劳务分包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资质,属 一般 纳税人,且三证一书齐全。
2.财务要求: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垫资能力。
3.业绩要求:近五年有拟分包工程类似业绩(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得分条件)。
4.信誉要求:无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5.1禁止供应商股东、股东投资企业、供应商投资企业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5.2禁止供应商及存在股权关系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企业、授权代理人投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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