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104250707121660-51262779
项目名称:联益村土地整理项目
预算编号: 5125-W1040194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00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956668.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联益村土地整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联益村土地整理项目。一项。主要内容:对指定区域内堆积物清理,按照可耕地标准平整场地,堆积物清运至业主指定地点。本次平整场地总计约30亩。投标人提供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运输车辆、作业机械工具、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包括装卸、清运设备、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调度。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收到采购人指令通知后,30 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9.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符合拆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10.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同一项目中与设计、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的单位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也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工作。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