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海拉尔热电厂2025年至2026年消石灰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14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本项目华能蒙东公司海拉尔热电厂2025年至2026年消石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模:伊海拉尔热电厂火电装机400MW。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2.5 交货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0日历日,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执行期按照合同约定之日起1年,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单价固定不变,现提报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集团公司发布本项目中物资框架协议,执行集团公司框架协议,本项目对应物资框架协议终止。
2.6 招标范围: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预估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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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1607118 |
消石灰\325目 ≥90% |
2400 |
吨 |
13.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0日09:00起至2025年9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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