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5-0016
项目名称: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电梯)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电梯)):
采购包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1
A02051227电梯
1#永磁同步曳引乘客电梯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5
65
1-2
A02051227电梯
2#永磁同步曳引乘客电梯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5
65
1-3
A02051227电梯
永磁同步曳引客梯(消防梯)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5
6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2月22日前完成3台电梯的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最终验收。其中,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技术规格与图纸经双方确认后4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期间,最多两台电梯同时进行安装调试,周末、法定节假日和夜间在合法和安全的前提下均可进行安装调试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③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④(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但电梯的安装和维修由电梯制造商提供服务的,需提供电梯制造商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扫描件。 (2)如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且电梯的安装和维修由投标人提供服务的,须提供: A.电梯制造商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扫描件; B.投标人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人须取得所投电梯制造商的安装、维修委托书或授权书。(投标时提供委托书或授权书扫描件)。所提供资料须有投标人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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