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HFW-ZZ-2025-08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HFW-ZZ-2025-0801),已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的要求:排污
单位应当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包含季报、年报)以及晋城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监测
数据填报并公开,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书面执行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同时根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37号),排污单位应按要求编制自
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专家评审,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2 采购范围: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主工业场地(主要生产区、办公辅助生产区以及生活福利区)、风井场地、排矸场(驴尿沟
排矸场、吉山沟填沟造地项目、许家岭填沟造地项目)以及选煤厂等所有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以及附属设备等。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内。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
2.5.1 符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晋环函【2022】37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备案文件。
2.5.2 报告的编制内容满足《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晋环函【2022】37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成立工作组,开展自行监测方案、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及信息公开工作,并由专家评审,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向社会公示公开信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
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能提供2023年或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时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
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9日18:00至2025年9月12日18:00
4.2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