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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遵义市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遵义市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 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资环〔2024]12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标段历史遗留矿山播州区58个,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管护工程等。二标段历史遗留矿山仁怀市21个、汇川区6个、绥阳县5个,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管护工程等。三标段历史遗留矿山道真县2个、正安县11个、余庆县2个、凤冈县1个,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管护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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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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