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湖区]新余市仙女湖区钤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溪涧修复工程(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503202508260301 招标编号: 赣仙招字(1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钤阳办事处 | |||||
招标工程项目 | 新余市仙女湖区钤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溪涧修复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仙女湖风景名胜区钤阳办事处洪阳洞片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仙经发改字(2025)83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91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012995.94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新余市仙女湖区钤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溪涧修复工程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建造师需要到场参加答辩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新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执行建招(2017〕1号文、《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住建字〔2020〕96号)、《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余住建字(2020)90号)、关于在住建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行廉政承诺的通知(余城镇字【2023】24号)。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组织开标、评标。 4、其他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5、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仙女湖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0-6855201。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除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异议书格式和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招标人不接受的,异议人可向负责该项目招投标监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招标人受理异议,并同时暂停该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异议受理单位: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钤阳办事处,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0790-5895188;投诉受理单位:仙女湖区招标办,电话0790-6855201。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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