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SJ-CG-2025055
项目名称:海口海关封关运行保障结余资金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6.0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0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口海关封关运行保障结余资金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品目、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 ,从注册时间起算)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3.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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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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