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107-JC-2025-36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衢江区创新创业科技中心(11#地块二期)项目,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七分中心,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木方模板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衢江区双创科技中心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0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6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258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016平方米。新建3栋商业楼,地上最大层数16层,地下最大层数2层,最大建筑高度68.8米,最大单跨跨度9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木方模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至少一份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5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财务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2025年后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5.投标供应商能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8.特殊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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