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CEC-G2025-0433 项目名称: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块环境监测和风险管控成效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规范污染地块和优先监管清单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防范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依据《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开展江北新区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块和优先监管地块环境监测和风险管控成效评估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