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NZX-G2025-0170 项目名称:南京林业大学2025年新庄校区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1.1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采购清单,投标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采购包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采购包中标金额,否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3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