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医医院
脑氧监测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宫腔镜手术刨削器、可视人流系统、腹腔镜器械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693
项目名称:脑氧监测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宫腔镜手术刨削器、可视人流系统、腹腔镜器械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A包最高限价:72 万元;B包最高限价:95 万元。
采购需求:脑氧监测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宫腔镜手术刨削器、可视人流系统、腹腔镜器械等设备采购。本项目划分为二个包;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文件。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