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邛崃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23〕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邛崃市文君街道南江村;
2.2建设规模:邛崃市中心城区、宝林镇、前进镇现状雨污水修复工程;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547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50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建设期全过程施工和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等相应现行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同时符合项目现场实际地质状况,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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