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已由 兴国县行政审批局 以 2505-360732-07-02-55952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程水村,一期用地的北侧、东侧和南侧。
2.2建设规模与内容:①一期工程主体10000 m3/d处理设施保持不变,新建细格栅及沉砂池、混凝沉淀池、生化池等一、二级主体处理设施,规模为10000 m3/d。
②新建深度处理设施,规模按两期总体考虑,对一期工程和提标及扩容项目二级处理设施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使出水各项指标能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深度处理设施规模为20000 m3/d。
③新建消毒计量池,规模按两期总体考虑,规模为20000 m3/d。④新建污泥处理设施,规模按两期总体考虑。原污泥脱水间可作为辅助用房,新建污泥脱水系统,要求污泥含水率≤60%,建设规模按污水处理能力20000m3/d配套。⑤对一期氧化沟改造,改善污水短流的情况。⑥其他配套辅助设备、设施等。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工艺设备、自控工程、电气工程、总图工程、绿化工程和厂区工艺管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及施工图的设计;相关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设备和自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含甲供设备);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设备单机调试及联动调试、指导竣工试验、相关技术检验(检测)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各阶段的相关手续办理,满足招标人的运行、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6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3.8关键岗位人员: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市政工程)1人、质量(检)员(市政工程)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1人。
注:以上3.4至3.8项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除分公司外的上级法人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提供证书变更后的社保缴纳证明。
3.9资格业绩要求:
3.9.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近5年(2020年7月3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一项0.8万m3/d(含)以上或合同金额490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仅包含设备供货和安装的业绩不予认可);
3.9.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近5年(2020年7月3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0.8万m3/d(含)以上污水处理设计业绩。
注:以上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为准。
3.10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含开标当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1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12外省来赣
1)外省来赣设计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省外进赣投标单位在江西省住建云系统“省外进赣企业公示”页面查询截图没有公示企业名称或所公示企业的登记状态属于“企业信息过期”或“人员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过期仅包含设计资质和拟派设计负责人。
2)投标人为外省来赣施工单位须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 、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投标人提供的省外进赣投标单位在江西省住建云系统“省外进赣企业公示”页面查询截图没有公示企业名称或所公示企业的登记状态属于“企业信息过期”或“人员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过期仅包含施工资质和拟派施工人员。
3.13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化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要求,本项目核查投标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
3.1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3.15本项目开标现场需要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未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4. 报名方式
请各投标人于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20日自行在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打开新的交易平台后下载招标相关资料,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下载招标文件,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上传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6. 其他
6.1本公告在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上发布。
6.2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已具备运行条件,本次招标按要求在新平台进行,新平台中有关系统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6.3投标人必须安排一名本单位职工作为投标人代表负责“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投标人代表必须能够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楼44层
邮 编:330096
联 系 人:章鑫
电 话:0791-88156576
招标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6层
联 系 人:李翠然、应传金、熊皓
联系电话:0791-88862768
电子信箱:licuiran@sinochem.com、yingchuanji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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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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