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船舶分公司承建的中国石油青岛海工建造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正在开建中,该项目已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鲁自然资函【2022】8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岛蓝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国石油青岛海工建造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青岛海工建造基地项目二期围填海工程为填海造地工程,在海域证范围内预留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显浪施工基地出运通道,在通道南北两侧实施填海工程,共计新建直立岸壁总长407m,陆域形成面积3.74公顷。南侧直立岸壁179m,结构基础采用咬合桩结构,咬合桩后方设两排φ1500mm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东西岸线新建直立岸壁138m,南北岸线新建直立岸壁90m,岸壁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岸壁后方回填采用开山石,回填时需严格控制回填速率,避免对周围建筑物造成影响。租赁设备均在以上工程项目中使用。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共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8日10时至2025年9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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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