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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19大类2025-2026年家具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木制家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陵分公司19大类2025-2026年家具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木制家具(招标编号:NWZ250912-1923-09389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木制家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金陵分公司19大类2025-2026年家具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木制家具 1.000
2 钢木家具 1.000
3 钢制家具 1.000
4 钢塑家具 1.000
5 塑料家具 1.000
6 轻金属家具 1.000
7 其他家具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投标仅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低V0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 ,并提供其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开标日前生产加工场所12个月内的电费缴纳证明(发票)或提供供电协议及用电票据,缴纳人须为投标人(如有全资公司的也可以,需有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备以下生产设备: 1、电子开料锯、全自动后上料电子开料锯等开料类设备 2、加工中心、数控钻孔加工中心等加工中心类设备 3、激光封边机、激光曲线封边机等激光封边类设备 4、除尘设备、中央除尘设备等除尘类设备 5、钢制喷涂等喷涂类设备。以上生产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外协和租赁设备不予认可。提供的设备名称叫法不一致,实则为同种功能设备或同种更先进的设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其功能一致或者更先进。需提供设备实景照片、合同及发票或转让凭证(如有全资公司的也可以,需有证明文件)。 (6)投标人提供截止发标日前近三年内的不少于一份的原木(松木、橡木或橡胶木)和水性漆的原材料发票(如有全资公司的也可以,需有证明文件)。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自投标之日起向前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有两年及以上年净利润小于0的否决。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日直接向用户销售,且单笔合同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的办公家具类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及对应的销售增值税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设计选型,提供的产品可高于技术要求,不接受负偏离。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对家具颜色、款式进行局部调整时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接受业主方提出的家具成品及原材料随机抽检的承诺:如中标,在供货时,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品种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对所供家具的原材料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验报告,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物资到现场后配合业主随机抽取,进行送检。如检测不合格,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承诺书由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提供服从业主管理的承诺:按照业主的进度和要求,满足小批量或单个产品的送货与安装要求,安装过程中服从业主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并按业主要求免费送货到(江苏南京)指定地点、指定楼层,并免费安装。承诺书由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对响应时间和交货期限做出以下承诺:投标人在接到业主通知后,必须12小时内响应并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在接到业主应急订单后5日内完成到货并安装完毕。承诺书由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承诺:产品自到货后质保期限为十年,在质保期内非用户原因造成的损坏免费上门维修。质保期外,终身维修,只收取材料及服务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现场复核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对其处理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转包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8)本次框架协议单价设置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清单,含税价),若供应商单项报价超过单项最高限价或单项报价低于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单价均价的50%视为低于成本恶意竞争,为无效报价。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10)投标商对报价料表中所有物料进行报价,漏报视为无效投标。 (11)无中石化“家具1923”权限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国石化供应商材料专业生产商的现场审查评价标准。 (12)被中国石化或金陵石化、金陵日化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创晨新材料科技(扬州)有限公司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处于以上公司风险调查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6日23时0分 至 2025年9月12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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