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5-3480 |
项目名称 |
临滕高速河东服务区、探沂服务区及济微高速肥城北服务区、宁阳北服务区4对服务区综合楼租赁经营招商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临沂市、泰安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主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技术评分最高价格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租赁期限 |
3年,装修改造试运营期为30日历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其他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河东服务区位于临滕高速K4+640米处,占地面积129.09亩,分为南北两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801平方米,经营面积约1365平方米,计划于2025年10月开业运营。为司乘人员提供餐饮、加油、住宿、汽修、购物、充电等各方面需要。 探沂服务区位于临滕高速K56+275米处,占地面积122.4亩,分为南北两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774平方米,经营面积约923平方米,计划于2025年10月开业运营。为司乘人员提供餐饮、加油、住宿、汽修、购物、充电等各方面需要。 肥城北服务区位于济微高速K13+550米处,占地面积122.5亩,分为东西两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429平方米,经营面积约1551平方米,计划于2025年10月开业运营。为司乘人员提供餐饮、加油、住宿、汽修、购物、充电等各方面需要。 宁阳北服务区位于济微高速K58+850米处,占地面积122.5亩,分为东西两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429平方米,经营面积约1551平方米,计划于2025年10月开业运营。为司乘人员提供餐饮、加油、住宿、汽修、购物、充电等各方面需要。 为保障服务区运营,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对临滕高速河东服务区、探沂服务区和济微高速肥城北服务、宁阳北服务区综合楼内相关经营业态进行租赁招商,引进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经营单位进行专业化经营。 |
2.2 采购范围 |
(1)招商范围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为临滕高速河东服务区、探沂服务区综合楼租赁经营项目,标段二为济微高速肥城北服务区、宁阳北服务区综合楼租赁经营项目,本项目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以上4对服务区(两个标段)招商范围均为服务区综合楼招商; 经营业态包括品牌餐饮、地方特色小吃集(河东服务区至少包含沂蒙炒鸡、河东驴肉等2种服务区所在地知名特色小吃,探沂服务区至少包含费县全羊汤、红烧羊蹄等2种服务区所在地知名特色小吃,肥城北服务区至少包含肥城演马牛肉、肥桃鸡等2种服务区所在地知名特色小吃,宁阳北服务区至少包含宁阳蒸碗四八席、宁阳夹饼等2种服务区所在地知名特色小吃)、商超、地方特产及其他零售业态(玉石工艺品除外)。所有经营品类报采购人批准同意后经营。具体经营区域及经营业态设置详见附件。 (2)两个标段的物业服务 ①经营区域物业:成交人需承担租赁经营区域内的水电、燃气(如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卫生清理、垃圾清运、排污等服务及相关费用。 ②公共区域物业:成交人需分摊公共区域网络、灭四害、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费用,并负责开水间24小时开水服务,承担该区域水电费。 (3)两个标段的装修及改造 ①4对服务区综合楼内经营区域地面、墙面、吊顶已进行简易装修,项目成交后,成交人需再次对综合楼室内整体进行装饰装修(不含卫生间),装修方案报公司审核同意后实施,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入场;其中“山东地方特色小吃档口”区域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效果图进行装修改造。 ②宁阳北服务区计划打造为智慧服务区,超市已按照“无人值守智慧化超市”进行了基础装修。 ③超市名称统一使用采购人品牌“逛驿圈”。超市店招样式、店内外装修样式、收款区、货架样式均须按照采购人指定效果与款式进行装修与采购,超市装修标准及设备配置待采购人确定后交由成交人组织实施,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 ④因经营装修及购买设施设备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理,且后期无论因何原因致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不得就上述费用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租赁期限:4对服务区均为3年,装修改造试运营期为30日历日。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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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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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且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至少有2个单项年平均合同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机场或高铁站租赁经营业绩(上述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餐饮、零售等业态)或1个单项年平均合同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内的商业项目经营管理业绩(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餐饮及符合服务区经营要求的零售等业态)。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日期的以租赁开始日为准。 租赁经营业绩:须提供字迹清晰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租赁费发票(或银行付款凭证),包含服务区或高铁站或机场名称的综合楼外观全景照片。【①若租赁合同包含多个满足业绩金额要求的服务区经营项目,则按服务区数量计算业绩个数(如服务区两区同时出现在一个合同中,视为一个业绩);②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每对(个)服务区租金或合同中各服务区租金均达不到业绩金额要求,但总金额满足业绩要求,则按照合同金额认定为一个业绩。】 商业项目业绩:须提供字迹清晰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租赁费发票(或银行付款凭证)、商业项目所在商业综合体名称、详细地址、店面营业执照、商业综合体及商业项目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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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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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商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止)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的行为,在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商项目中取得成交资格后主动放弃成交的或项目成交后放弃签署合同的、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人及关联方存在以下行为的: ①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的; ②有诉讼及纠纷行为的; ③被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经营黑名单的; 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服从管理的; ⑤近一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非采购人及其关联方原因提前退出经营的或不满足管理要求被清退的; ⑥无正当原因投诉采购人及关联方,影响其正常工作开展的; ⑦在2024年公司合作企业信用评价中,评分低于70分的; (7)因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与其他省份高速服务区主管部门有未决诉讼、纠纷的; (8)因不满足管理要求或其他情形被其他省份高速服务区主管部门清退或被列入招商黑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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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每对服务区运营经理或主管人员至少有1人(各服务区人员不得重复),年龄在55周岁以内,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 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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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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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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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2_个标段,且允许中_2_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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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名;响应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业态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商项目报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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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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