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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 永川区新泰路115、119号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永川区新泰路115、119号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新泰路115、119号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审批〔2025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新泰路115、119号等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改造规划总体整改区域占地面积约45728㎡,其中立面微整改区域占地面积为41819㎡立面重点整改区域占地面积348㎡,屋面整改区域占地面积为3561㎡本次主要整改项目包括:彩钢棚拆除约2807.5㎡,外墙面清洗约38865.56,外墙面砖修补约15485.49,老旧雨棚拆除约5387.4㎡,破损铝合金窗拆除约4417.2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98.6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改造、屋面防水改造、房屋加固、边坡整治、室外电气工程等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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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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