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G-H-250591
项目名称:腹腔镜内窥镜手术系统(手术机器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腹腔镜内窥镜手术系统(手术机器人)):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A02322400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胸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腹腔镜内窥镜手术系统(手术机器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一)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分类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