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永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永新电站除草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永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永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永新电站除草服务询比采购二、标段(包)编号:20250903030104908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永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项目概况:100MW
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永新电站1250亩除草工作。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我方现场管理,涉及到的所有外部沟通和阻工协调工作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除草工作不得影响我方正常生产运营,不得损坏我方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必须赔偿相关损失,业主方不提供免费食宿,供应商不得在项目所在县市区域内临时聘请劳务工人,如有违反业主单位有权无责将供应商清退出场。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除草过程不得损坏业主方的设备设施,除草后杂草高度不得高于10厘米,组件表面不得附着有碎草渣,具体要求以现场实际验收标准为准。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进场后30天内完成。
十、服务地点要求: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资质要求: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注明开具发票类型及税率。 (2)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响应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7)供应商互相串通行为的。 3.3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 到 2025年09月09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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