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德阳中江生猪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德阳中江生猪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资【2025】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江县和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江县和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25】2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弘信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市中江高新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28.39亩,总建筑面积13341.61平方米,年生猪屠宰量50万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生产车间 6441.75 平方米、锅炉房 199.35 平方米、污水处理区 721.70平方米、洗消中心72.6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3688.94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228.24平方米、冷链库1989.03平方米及配套产业道路等附属设施。
2.3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00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下发的设计任务书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相关地方规定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包含方案设计、初设及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7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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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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