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2-511000-04-01-957711】FGQB-00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2-511000-04-01-957711】FGQB-00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内江市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100台电梯采购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招标范围:内江市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包括100台原旧电梯拆除及新电梯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新安装电梯整机两年质保、两年维保及6大件(曳引系统、轿厢系统、门系统、导向系统、对重系统和安全保护系统)五年质保服务,以及其他配套内容及安装。
2.4 标段划分:电梯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个日历天(根据招标人工期要求分批分阶段实施,每个阶段以招标人发布指令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应点位的电梯拆除、新梯安装及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含 B 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含 B 级);若已更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新取证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①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含 B 级);若已更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新取证的企业,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②提供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含 B 级);若已更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新取证的企业,请提供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③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业绩。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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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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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