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凌云山-乌尤坝片区旅游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凌云山-乌尤坝片区旅游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投资[2019]11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投资[2019]11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凌云山至乌尤坝基础设施管网改造、环境整治、内河整治、壁津楼、集凤楼等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2.3 总投资:4000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
2.6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 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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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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