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东区三期标准厂房项目A区配电工程 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9]52号、宁发改投资[2024]7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宁明县富宁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3105001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五级(及以上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