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榆林中心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及停车场项目 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国有100%、自筹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自筹投资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科创新城怀远五路东、科创一路北;
2.2 工程规模:建设调度中心和司乘之家各一幢,地上5层,调度中心建筑高度23.85米,司乘之家建筑高度23.7米;检修车间一幢,地上二层(局部中空),建筑高度8.85米;大门一幢,建筑高度6.6米(含造型设计);地下一层建设车库、设备用房、物资库;建设一个公交车停车场,公交车停车位190个(其中公交车充电车位100个),小汽车停车位地上地下93个;同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板安装于调度中心厂址内屋面及车棚区域,设计光伏面积5701.82平米,采用组串式逆变器,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案设计,安装容量1295.91kWp。
2.3 项目投资总额:139688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7621448.64元)。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 榆林中心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及停车场项目;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842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 包括智能调度指挥中心、司机之家、检修车间、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公交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等配套设施施工等,经市财政审定的最高限价为97621448.64元;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需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4项提供承诺书,5-6项提供信用报告及网站查询截图):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 creditchina. 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6 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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