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因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需要,招标方需向投标方租赁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25t汽车起重机2台/月、50t汽车起重机2台/月、25t汽车起重机80台班、50t汽车起重机60台班、80t汽车起重机20台班、100t汽车起重机10台班、200t汽车起重机20台班等设备,现本项目以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汽车起重机租赁服务
(2)设备到货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指定地点;
(3)项目工期:暂定工期为6个日历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内容:
鉴于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需要,招标方需向投标方租赁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25t汽车起重机2台/月、50t汽车起重机2台/月、25t汽车起重机80台班、50t汽车起重机60台班、80t汽车起重机20台班、100t汽车起重机10台班、200t汽车起重机20台班等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的营业范围需有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等有关的业务。投标单位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企业要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设备证件要求:应提供所供设备的出厂合格证。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履约服务要求:近五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设备厂家的履约服务担保协议,确保设备租期内不发生欠费锁机,且该担保协议须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之一。
(6)技术服务要求:
1)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2)出租单位应在设备上随车配备相应的备品备件及工具,确保设备故障能及时维修;
3)出租单位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迎检工作。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投标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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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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