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技术研究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人化场站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项目依托电建股份课题“无人化”智慧新能源场站关键技术研究(合同编号:KJ-2024-006),项目资金(已落实)来源为自有,出资比例为100%,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人化场站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基于集团慧运营体系“1+4+N”统筹规划的智能运维平台和重点围绕支撑区域无人化场站运营需求,开展区域运检管理功能模块总体架构构建和功能设计开发,着重考虑如何通过技术创新、系统集成、灵活配置等,支撑场站平台运行高效、稳定可靠。通过开展物联感知管理功能模块、智能算法管理功能模块和区域运检管理功能模块技术研究及开发,达到数据接入方面实现规范统一、算法管理方面实现优化复用、区域运检方面实现方案支撑,得出一套区域运检管理功能模块系统建设方案,为区域运检平台建设提供基础,实现支撑区域运维工作,达到场站无人化目的。
2.2招标范围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人化场站支撑平台建设工作。
投标人负责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针对区域运检管理功能模块、物联感知管理功能模块和智能算法管理功能模块各个功能模块,开展需求调研、功能设计、开发测试和上线实施等工作,保障各功能模块能够在实际业务中落地,并能兼顾未来深化拓展以及对接其他平台系统的相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内容范围应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工作包括需求调研、功能设计、开发测试和上线实施等。通过物联感知平台建设,能高效支撑区域运检管理功能模块平台和智能算法管理功能模块的各项巡检数据汇总、监控分析等业务需求,并能预留好与公司其他业务系统数据互通互联的接口,还能支撑新增场站数据持续接入的需求。
(2)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注重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确保系统能够随着新能源场站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更新而不断升级和完善。此外,还将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采取多种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传输,确保场站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平台系统功能上线后提供相关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全员培训、关键用户培训及系统管理员培训等。
(4)在平台系统功能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的消缺、优化,以及适配业务落地需要作出的局部变更调整,确保平台各功能模块能在各场站落地应用。
(5)在质保期内提供平台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功能稳定运行保障、bug消缺、新用户使用支持等。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
2.3建设地点
北京和长沙。
2.4交付时间
(1)项目周期:共180日历天,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1日,实际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2025年年底之前完成核心功能开发,2026年5月具备试运行条件,2026年11月具备终验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源数字化产品研发经验。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且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软件集成成熟度CMMI3级认证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须提供承诺函);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有较好的业绩,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1个能源类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合同业绩,应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签字页、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和其业主开具应用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新能源、电气、电力或计算机专业的高级职称,或者拥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认证(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证书。并提供2024年8月~2025年7月内连续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记录;团队人员应包含电气和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3.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满足近一年无亏损且无连续亏损。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截图。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其他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产品化成熟软件(指底层功能代码不开放,定制化开发支撑有限的产品)投标。投标人应具有软件开发平台的所有权,且承诺招标人对开发平台拥有永久使用权,支持招标人后续基于该开发平台自行进行系统定制化开发,须提供软件开发平台的完整软件安装包、完整源代码、安装说明文档与使用说明文档。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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