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批准服务,服务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项目
2.2项目概况:为更好的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的需求,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选商成本,借助律师事务所专业优势,提高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结合公司法律业务实际需求,开展本次法律服务准入招标工作。本次选商方式为公开招标,不涉及具体项目(案件),入围律师事务所可服务于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本部机关及所属单位、托管合资单位的相关业务需求。
本项二级律师库准入属于资格准入类招标,2023-2025年度首轮入库律师事务所之入围资格即将届满,若有意继续获取2026-2028年度入围资格,需参与本次投标。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仅为意向性入选,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招标人不对招标工作量作任何承诺,招标人不保证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库内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包括:
2.3.1 法律事务:包括出具单一事项法律意见书,合同起草、审查和修订,项目谈判,法律培训,公司托管股权企业《章程》《出资协议》起草、审查、修订及规章制度的审查、修订,优化股权企业公司治理并形成股权企业管理提升书面成果报告,组织股权企业开展合法合规风险排查并提出整改建议,股权企业涉法事项指导等日常顾问法律服务业务,提供常法业务的需坐班律师;
2.3.2 投资项目开发(含自建、收购、租赁、合资合作等),工程建设,企业改制,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收购兼并,股权投资、转让、划转及处置,劳动用工风险,知识产权确权,合规管理、重大涉法事项、突发事件的法律审查论证等专项非诉业务;
2.3.3 合同、侵权、劳动、安全环保、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争议解决;
中标律师事务所可服务于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本部机关及所属单位、托管合资单位的相关业务需求。
本项目预估金额130万元(含税)。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6个日历月。
2.6 本项目为二级律师库准入,招标人及所属各单位在应用本次招标结果时,将二次招标/选商选定最终服务单位与服务价格。
2.7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8 定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1个,入围单位10个。
说明: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11家时,则中标人按照综合排名选取服务商;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11家时,则全部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数量为综合排名前N-1名(N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该标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动补充招标,最多增补至10家中标人。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有效年检凭证扫描件。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
*2、人员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A照)且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载明时间为准)。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应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或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其他法律合规专项非诉/涉案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诉讼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接受服务单位证明扫描件等证明资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投标人所提供证明资料应能明确显示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信息,不满足要求的业绩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2.2 服务团队:投标人应组建不低于5人的服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其他成员(至少4名)须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可根据侧重业务领域如诉讼/非诉做适当区分),同时需指定1-2名10年以上执业经验律师作为合格的团队代表(除项目经理外),投标人应提供团队人员名单。招标人自入库律师事务所选聘律师时,将首先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接洽。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和10年以上执业经验律师不得随意更换,招标人考核不合格的需及时更换。(提供证明材料)
2.3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或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其他法律合规专项非诉/涉案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诉讼服务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类合同另提供委托单)、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至少1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 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查询地址:https://*/#/)。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4)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及 “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对投标律师事务所的经营信息(执业状态)、失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结果(官网截图),并提供相应承诺函,一并附于投标文件中,作为因经营性质不同无法查询的替代性证明材料。
6.2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6.3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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