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2026年修井技术服务(ZJ50及以上钻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编号:ZY25-XJT04-FK050-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修井是油气勘探开发对井进行治理的主要手段。修井作业目的是通过作业施工,使油水井恢复正常生产,修井作业工艺复杂,井筒处理复杂,对修井机设备性能和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因生产需要,主要在拜城、温宿、乌什三县境内开展修井作业。矿区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5000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 11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55兆帕。。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1)主要为辖区内油井/气井/注水井/注气井/观察井/检查井等修井作业;(2)具体工作内容使用ZJ50及以上钻机进行修井作业。具体单项修井作业内容以作业通知单为准。负责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所辖井(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等境内)油井/气井/注水井/注气井/观察井/检查井等的修井作业。
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2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等境内,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属地范围内。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修井或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修井(或大修)企业资质。如果没有取得修井(或大修)企业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修井(或大修)企业资质。投标人未按承诺取得资质的,招标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4.投标人拟投入的修井队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如果没有取得修井或钻井队伍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单井作业实施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投标人拟投入的修井队未按承诺取得资质的,招标人将不允许其实施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队伍资质扫描件或承诺书。
5.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井次修井项目(井深应达到3000米及以上)的国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井深);(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6.QHSE要求:
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资料提供形式:1-3提供截图4-6提供承诺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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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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